【慧择财务】答网民关于中外合资企业,外方专利使用权出资
89次阅读概述: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是指外国企业或外国人与中国内地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及有关法律的规定,按合同规定的比例投资设立、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的企业。
宝华公司问:
我公司拟在江苏省南京市与法国合作方成立中外合资企业,目前法方拟用专利亚洲区使用权出资入股合资公司(法方拥有专利所有权),请问这种外方以专利使用权形式出资入股的情况,地方工商是否认可?
慧择注册公司部门答:地方工商是认可的,具体问题请咨询当地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2014年)
第二十二条规定 合营者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建筑物、厂房、机器设备或者其他物料、工业产权、专有技术、场地使用权等作价出资。
2、《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2016年)
第五条 合营企业各方可以现金、实物、工业产权等进行投资。外国合营者作为投资的技术和设备,必须确实是适合我国需要的先进技术和设备。如果有意以落后的技术和设备进行欺骗,造成损失的,应赔偿损失。中国合营者的投资可包括为合营企业经营期间提供的场地使用权。如果场地使用权未作为中国合营者投资的一部分,合营企业应向中国政府缴纳使用费。上述各项投资应在合营企业的合同和章程中加以规定,其价格(场地除外)由合营各方评议商定。
3、关于划分企业登记注册类型的规定
第十六条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是指外国企业或外国人与中国内地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及有关法律的规定,按合同规定的比例投资设立、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的企业。
注释:
工业产权是指人们依法对应用于商品生产和流通中的创造发明和显著标记等智力成果,在一定地区和期限内享有的专有权。在我国,工业产权包括:商标专用权;专利权。
工业产权是一种无形财产权。(同有形财产权相比)工业产权具有以下法律特征:专用性(独占性、垄断性);地域性;时间性。
标签:
作者:时间:2024-08-31
与本文相关文章
- 申请公司注册登记您必须了解的十二件事(69次阅读)
- 公司修改合同应该注意哪些?(54次阅读)
- 公司设立登记申办时,有关股东常见的问题(55次阅读)
- 在南京公司注册时,我们对注册资本需要了解哪些知识?(65次阅读)
- 怎样才能找到合适的代办公司机构?(80次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