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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退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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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述:退伙,是指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合伙人因一定的法律事实而退出合伙企业,从而消灭合伙人资格的法律行为。

一、什么是退伙?

所谓退伙,是指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合伙人退出合伙企业,丧失合伙人资格的法律事实或法律行为。

退伙分为:自愿退伙(声明退伙)、法定退伙和除名退伙。

退伙的效力

1、对退伙者本人而言,退伙使其合伙人身份归于消失,失去共有人的资格;

2、对合伙企业财产而言,退伙将导致部分出资的返还、盈余部分的分配或亏损的负担;

3、对其他合伙人而言,退伙涉及到合伙企业是否继续存在及是否要求退伙人承担赔偿责任的问题;

4、对合伙企业的债权人而言,一人退伙即意味着减少了一个债务担保人和一份担保财产。

所谓法定退伙,是指当法律规定的原因或条件出现时,而导致的合伙人资格的消灭。

所谓除名退伙,是指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当某一合伙人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或合伙协议的规定时,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将该合伙人开除合伙企业,而使其丧失合伙人资格。

所谓自愿退伙,是指由合伙人按照自己的意愿主动提出退伙而退出合伙企业,丧失合伙人资格的情况。自愿退伙是属于基于合伙的自愿而退伙,一般须有正当理由,否则,即构成违约退伙,属于违约行为,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

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52项规定可知:

合伙人退伙,书面协议有约定的,按书面协议处理;书面协议未约定的,原则上应予准许。但因其退伙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考虑退伙的原因、理由以及双方当事人的过错等情况,确定其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

二、约定合伙期限的合伙人如何退伙?

根据我国合伙企业法第45条的规定可知:合伙协议约定合伙期限的,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伙人可以退伙:

1、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2、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3、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的事由;

4、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

据此可见,退伙条件的根据分别是合伙协议、合伙人意志、客观因素和人为因素。

三、未约定合伙期限的合伙人怎样退伙?

根据我国合伙企业法第46条的规定可知: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可见,不约定合伙期限的,合伙人可以不受条件限制,自由退伙

当然,退伙要履行两点义务:

1、不能给企业合伙事务的执行造成不利影响;

2、必须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自愿退伙虽然是一种单方法律行为,但该行为却会对其他合伙人的利益产生一定的影响。所以,退伙人应负有通知的义务。通知只是需要对方知道,不是需要对方同意或批准,这只是一种告知行为,是法律程序上的要求。它强调的是对方的知情权,以便对方作出相应的安排与调整,及时应对企业的人员及财产方面的变化。

四、违规退伙的法律责任是什么?

合伙人的退伙应当遵守相关的法律规定,我们前面讲了约定合伙期限内的退伙条件,也讲了未约定合伙期限的退伙程序。如果合伙人退伙是违反了法定条件与程序的要求,那么,就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约定合伙期限的合伙人在下列情形中提出退伙即是违规退伙:

(1)合伙协议约定的事由未出现;

(2)未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3)未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的事由;

(4)其他合伙人未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

2、未约定合伙期限的合伙人退伙导致下列情况出现的也是违规退伙:

(1)合伙人退伙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

(2)合伙人退伙未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合伙人退伙属于上述两种情况的,根据我国合伙企业法第47条的规定,应当赔偿由此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可见,任意退伙是一种不负责任的行为,法律是禁止和限制这种行为的发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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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时间:2024-0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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